Friday, February 13, 2009

港 隊 選 手 爆 馬 拉 松 「 分 身 」 醜 聞

剛 於 周 日 舉 行 的 「 渣 打 馬 拉 松 」 首 次 爆 出 「 造 假 」 疑 雲 , 兩 名 掛 上 相 同 號 碼 布 的 「 4 」 號 選 手 被 揭 同 場 參 賽 , 捲 入 事 件 的 兩 人 分 別 是 被 譽 為 香 港 最 佳 長 跑 練 的 吳 輝 揚 及 其 學 員 劉 廣 文 , 吳 被 指 借 用 劉 的 號 碼 布 落 場 陪 同 另 一 學 員 梁 婉 芬 參 賽 , 有 參 賽 者 要 求 有 關 方 面 調 查 今 次 吳 的 陪 跑 行 為 有 否 造 成 不 公 平 賽 果 。 賽 事 主 辦 機 構 香 港 業 餘 田 徑 總 會 已 介 入 調 查 事 件 , 今 日 會 交 代 調 查 結 果 。
這 宗 轟 動 本 港 田 徑 界 的 「 造 假 」 風 波 , 連 日 來 已 引 起 體 育 界 中 人 熱 烈 討 論 。 於 周 日 有 份 參 與 渣 打 馬 拉 松 「 全 馬 」 賽 事 的 一 名 姓 陳 全 職 運 動 員 透 露 , 他 當 日 在 賽 事 中 發 現 港 隊 代 表 劉 廣 文 的 特 邀 選 手 「 4 」 號 號 碼 布 , 竟 同 時 出 現 在 其 練 吳 輝 揚 身 上 。
除 了 吳 輝 揚 外 , 捲 入 這 宗 風 波 的 「 4 」 號 跑 手 劉 廣 文 及 「 6 3 」 號 跑 手 梁 婉 芬 均 非 泛 泛 之 輩 , 兩 人 在 今 屆 渣 打 馬 拉 松 分 別 代 表 港 隊 , 出 戰 「 全 球 最 強 之 戰 」 香 港 站 男 女 子 組 別 賽 事 , 其 中 劉 的 組 別 名 次 為 十 八 , 而 梁 的 組 別 名 次 則 為 第 九 , 故 事 件 連 日 來 已 引 起 本 地 體 壇 熱 烈 討 論 。
規 定 不 可 用 他 人 身 份 作 賽
於 周 日 有 份 參 與 「 全 馬 」 賽 的 一 名 姓 陳 全 職 運 動 員 透 露 , 他 當 日 在 賽 事 中 發 現 港 隊 代 表 劉 廣 文 的 特 邀 選 手 「 4 」 號 號 碼 布 , 竟 同 時 出 現 在 其 練 吳 輝 揚 身 上 。 他 指 出 , 劉 廣 文 乃 港 隊 代 表 並 且 屬 特 邀 選 手 , 故 獲 發 多 一 塊 號 碼 布 , 讓 他 掛 放 在 身 體 前 後 兩 方 , 方 便 對 手 識 別 , 而 業 餘 田 總 亦 規 定 參 賽 者 不 可 用 別 人 的 身 份 作 賽 , 無 報 名 人 士 也 不 能 參 賽 , 因 此 吳 輝 揚 借 用 劉 廣 文 的 號 碼 布 , 已 令 人 質 疑 他 是 違 規 參 賽 。
今 次 事 件 連 日 來 在 各 大 網 上 討 論 區 均 有 激 烈 討 論 。 有 網 民 直 言 , 吳 輝 揚 是 港 隊 代 表 劉 廣 文 及 梁 婉 芬 的 練 , 吳 落 場 陪 跑 未 知 是 否 要 為 其 女 高 足 從 旁 路 , 希 望 藉 此 提 升 表 現 。 亦 有 網 民 質 疑 吳 落 場 路 的 做 法 , 會 否 對 其 他 參 賽 者 造 成 不 公 平 , 促 請 業 餘 田 總 介 入 及 公 開 交 代 事 件 。
業 餘 田 總 發 言 人 指 , 總 會 對 吳 輝 揚 落 場 陪 跑 及 懷 疑 違 規 參 賽 全 不 知 情 , 但 昨 日 獲 悉 事 件 後 , 管 理 層 已 即 時 開 會 討 論 。 發 言 人 強 調 , 總 會 如 發 現 有 人 作 弊 , 會 對 其 作 出 嚴 厲 處 分 。 發 言 人 補 充 , 劉 廣 文 及 梁 婉 芬 均 是 總 會 選 派 參 與 該 項 馬 拉 松 香 港 站 賽 事 的 香 港 代 表 跑 手 , 因 此 所 有 參 賽 安 排 均 需 經 會 方 批 准 。 渣 打 馬 拉 松 籌 委 會 主 席 高 威 林 昨 日 至 截 稿 前 仍 未 回 覆 查 詢 。
吳 輝 揚 指 乃 帶 隊 慣 常 作 法
捲 入 「 造 假 」 疑 雲 的 吳 輝 揚 昨 接 受 本 報 查 詢 時 , 斷 然 否 認 指 控 。 他 解 釋 借 用 劉 廣 文 的 號 碼 布 , 只 為 方 便 替 學 員 打 點 行 裝 , 減 少 他 們 賽 前 體 力 消 耗 , 他 直 言 此 乃 帶 隊 出 外 比 賽 慣 常 做 法 。 至 於 陪 跑 一 事 , 他 直 言 不 少 世 界 大 賽 都 容 許 有 領 跑 員 陪 跑 , 提 控 者 實 屬 「 大 驚 小 怪 」 。
吳 透 露 曾 向 主 辦 機 構 申 請 號 碼 布 被 拒 , 才 出 此 下 策 , 但 強 調 領 跑 員 只 要 不 作 出 影 響 賽 果 行 為 , 例 如 為 參 賽 者 提 供 補 給 品 , 便 不 屬 違 規 , 更 不 會 造 成 不 公 平 賽 果 , 「 領 跑 員 唔 可 以 做 到 乜 , 一 切 都 要 靠 運 動 員 自 己 。 人 唔 支 持 港 隊 不 特 止 , 仲 要 諸 多 挑 剔 , 我 真 係 好 失 望 。 」
吳 輝 揚 ( 右 ) 當 日 掛 不 屬 於 自 己 的 「 4 」 號 號 碼 布 參 與 「 全 馬 」 賽 事 , 為 女 學 員 梁 婉 芬 ( 中 ) 護 航 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now I see it..